根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的要求,本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監督機構對通過形式審查予以備案的第一類、第二類消毒產品的衛生安全評價報告進行公示。產品責任單位承諾對消毒產品的衛生安全評價結論負責,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真實、有效,與所生產銷售的產品相符,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附件:1.遠燕牌Y-1000紫外線空氣消毒器(備案).pdf
2.遠燕牌B-600紫外線空氣消毒器(備案).pdf